5.可在认可的范围内使用CNAS国家实验室认可标志和ILAC国际互认联合标志;
6.列入获准认可机构名录,提高知名度。
5.可在认可的范围内使用CNAS国家实验室认可标志和ILAC国际互认联合标志;
6.列入获准认可机构名录,提高知名度。
国际认可论坛(IAF)互认
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(ILAC)实验合作组织互认
中国CNAS认证与区域组织互认:
与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(PAC)互认
5.与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(APLAC)互认
1.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;
2.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;
3.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;
4.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;
5.软件过程及能力成熟度评估机构认可;
6.产品认证机构认可;
7.有机产品认证机构认可;
8.人员认证机构认可;
9.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机构认可
进行前期项目策划
根据实验室管理体系要求编写文件、人员培训及试运行等;
6.认可后的跟踪整改